民企投资“非禁止即可行”

05.03.2015  19:14

  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广州日报讯  (记者魏丽娜)“企业‘非禁止即可行’,政府‘非许可不可为’”。省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意见》要求,公布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按照“非禁止即可行”原则,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列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

  《意见》要求,列明行政审批清单,界定政府行政权责,按照“非许可不可为”原则,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精简前置审批,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意见》还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