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民办学校乱收费!广州对收费标准施行三年动态调整

26.05.2021  23:05

大洋网讯 5月26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就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梁丽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的建议》(第20212060号)进行公开答复,广州市将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对学校收费标准施行三年动态调整。同时,将持续增加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强化公办学校师资力量培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

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

广州市人大代表梁丽珍一直很关心中小学教育问题,在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的建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对建议中的内容进行一一答复。

(资料图,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方面,答复函显示,对提交收费调整申请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核学校基本情况、办学资质及招生人数等,市发展改革委在依法依规进行成本审核的基础上,合理定价并按程序审批收费标准,学校须向社会做好收费公示事项并严格遵照收费标准执行。

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对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开展专项检查。2020年5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学校收费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重复收费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7宗,责令退回多收款项1020.86万元,罚没数百万元。同时,广州市教育局明确专门机构对擅立收费项目、擅提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依规实行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严格按程序进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审批,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大力维护教育领域正常价格秩序。

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施行三年动态调整

在加强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监督方面,市教育局把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年检范畴,查看相关记录、学生收费、政府补贴及办学结余使用情况,通过年度检查持续加强民办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监督。

市发展改革委依照《通知》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施行三年动态调整,在动态调整年,根据民办学校过往三年的完整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作成本审核,综合分析学校的办学投入及收入变化情况,对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合理地予以调整。

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答复显示,广州将持续增加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巩固良好教育生态。“十四五”期间,广州预计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超过30万个。该目标已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个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个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精神,出台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性文件,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同时,持续强化公办学校师资力量培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首先,目前已拟定《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体系实施方案(2021-2025)》,通过加强教师教育、严格教师准入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及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等补齐教师队伍发展短板;其次,是推进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最后是构建分层、分类递进式培训体系,明确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成长路径,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快速成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