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开征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28.07.2022  20:03

大洋网讯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官网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维护殡仪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广州市民政局拟对《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已于广州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8月23日前,市民可通过信件邮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就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提意见和建议。

记者将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5号)对比发现,在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规范殡仪服务合同、建立健全本市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等细化内容,拟将规范工作前置,通过小切口推动殡仪服务行业有序发展。

合同细则更细化,交易平台促规范

记者查阅了解到,此次《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依旧明确民办殡仪服务机构销售殡仪商品和提供殡仪服务,应当区分不同的服务类别和服务内容,按规定内容实行明码标价,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价格以及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殡仪商品、提供殡仪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逝者家属,不得拒绝提供其他合理的殡仪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不同之处在于: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对于如何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且进一步向市民科普普及政府可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

【变化一:合同规范好,权益保障好】

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市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指导殡葬行业协会制定殡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殡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具体列明政府可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而在具体交易中,实际殡仪服务合同亦应当详列双方的基本情况,逐一列明殡仪服务项目名称、内容、收费标准、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内容;应当将政府减免的服务项目费用与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分列,并以显著方式进行提醒;不得以一口价套餐等方式变相将政府减免的服务项目费用计入合同收费,欺瞒逝者家属。

【变化二:交易平台搭建好,规范举措可落地】

在具体交易过程中,如何将合同规范落细落实?针对这一问题,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立健全本市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的新方向。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指出,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殡仪商品或服务,应当主动向家属说明殡葬政策、政府减免的服务项目费用等内容,应当开具合法票据,建立有关服务档案;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建立运行后,应当在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与逝者家属签订殡仪服务合同;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不得向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或者逝者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变化三:明确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买卖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

此外,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医疗机构(含急救室、病区、太平间等,下同)、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养老机构应当加强遗体管理,保护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推介并开展营利性殡葬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买卖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民办殡仪服务机构不得通过医疗机构、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工作人员,获取、买卖、泄露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

针对行业议题,这次也有提到:‘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及其殡仪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规范殡仪服务合同、建立健全本市殡葬服务交易信息平台等细化内容,可以将规范工作前置,通过小切口推动殡仪服务行业有序发展,同时进一步普及基本殡葬服务,具体落实实施值得期待。

据悉,社会公众如对此次修订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于2022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一、信件邮递。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394号广州市殡葬管理处,邮政编码:510507。

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传真。传真号码:020-87053700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