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做好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救助工作

04.09.2018  19:11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9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救助工作。

省民政厅要求,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中心,周密细致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深入摸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情况,特别是仍被洪水围困、仍然生活困难群众情况。要进村入户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独居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受灾困难群众的逐户排查,及时为受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要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和家属抚慰工作,尽快安排发放抚慰金,帮助遇难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省民政厅强调,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救灾物资发放管理。一要对物资(含捐赠)按用途、新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二要确定专人保管复核,重点对食品、药品等物品的有效期、保质期、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等进行复核和查验,发现问题,一律清理;三要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等情况,统筹分配物资,确保物资合理有效调配和发放,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省民政厅要求,灾情稳定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灾情核查,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尽快明确救助对象,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做好张榜公示。尽早启动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省民政厅强调,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提早抓好新生灾害救助应对工作。要及时补充储备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要完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序有效应对新生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