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

07.07.2016  02:38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印发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湘民发[2016]21号),提出在全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工作。

  《意见》提出,要坚持儿童优先、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优势,为弃婴、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重点落实四项任务。一是分类养育保障对象。市州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内捡拾的弃婴,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监护缺失的散居孤儿。二是分层定位机构功能。市州儿童福利机构探索成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等。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加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受民政部门委托承担儿童福利相关工作。三是逐步扩展服务范围。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及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监护照料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逐步将福利资源向社会家庭延伸,利用专业优势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建立健全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机构运行机制。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功能、保障对象权益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等方面明确了转型发展具体工作要求。

  随着国家困境儿童保障新政策出台,儿童福利机构将按照转型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其在集中供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优势,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  提供托养抚育、康复特教育和心理关爱等服务,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根据湖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