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玉沛在全国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研修班上指出善用法治思维推进地方民政法治建设

22.05.2015  02:16
  5月20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在京举办的全国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研修班和培训班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法治中国的画卷正在徐徐展开。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善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更好地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窦玉沛强调,四中全会《决定》相关重要举措的有效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任务的全面推进,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广大民政领导干部用行动认知认同法治、带头依法行政。对推进地方民政法治建设,他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着力推动民政加快立法。要深刻领会新立法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快推进地方民政立法进程。对已经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要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协助立法机关按时完成任务。对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层面政策依据的,有立法权的地方,民政部门要协调制定实施性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立法权的地方,民政部门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须规范的,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以党委名义或者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要严把“ 合法关”,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把“ 程序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把“ 责任关”,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积极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大力加强民政法制机构队伍。要打造一支与任务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法制机构队伍。省级民政部门要全部设置法制机构,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普遍设置法制机构,县级民政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普遍建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顾问作用。

  此次培训为期3天。其间,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国行政法律制度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实务、行政诉讼专题以及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法制处长,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60余个地级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共16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