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严查人情关系保 社会救助杜绝选择性公示
民政部要求各地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
昨日,民政部下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本月上旬到9月底民政部门将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
社会救助要杜绝选择性公示
方案要求,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上个月,辽宁锦州开始全面核查认定低保对象,并强调,如果一开始就不符合条件,这次重新提出申请的话,将被追缴骗保资金。据媒体报道,锦州市约有低保对象14万人,这次主动退出的超过两万人,其中就有受人情关系或其他原因特殊照顾的。
方案要求,严肃查处“人情保”,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同时还要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为了防止“错保”,方案还要求各地要以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
此外,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并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建立统一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在社会救助的申请环节,方案要求,民政部要求各地要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记者 闫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