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认真做好2014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30.06.2014  18:10

  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工作,2013年12月5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和广东省招生办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3〕147号),对少数民族高校招生录取的照顾范围和照顾原则、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确认、照顾录取政策、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的照顾录取等作出明确规定。
  2014年初,全省各市、县(区)民族宗教局按照该通知规定,认真开展民族成份认定等考生资格确认工作。4月下旬,全省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审核表送达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立即开展相关工作,逐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对有异议或填报资料不全的考生及时反馈给各市民族宗教局再次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做到不漏报一个,不错报一个。经审核,2014年度符合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共2454人。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1474人,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975人,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5人。
  6月17日,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及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均开设了专线进行解答,接受群众投诉。
  (供稿、编辑:民族工作一处•朱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