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民生保障 4项进全国前十

28.11.2014  18:36

  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在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情况的报告》时公布了6项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最新排名,其中4项进入了全国前十位,一项全国暂无排名,但一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医疗救助标准还是拖了后腿,全国排名第22。

  医疗救助人均标准已经上调

  广东底线民生的短板要数城乡医疗救助,曾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年不涨。今年全省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934元/人(次)/年,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均提高至70%以上,全国排名由2013年的第26名提高至第22名。其中,广州是全省唯一全市救助比例都达到90%的地级市。

  林应武表示,全省各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6项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各级财政安排底线民生保障资金214亿元,1~10月已执行186.4亿元,执行率达87.1%。

  报告中指出,底线民生保障金额逐年增加,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保障对象对提高保障标准的诉求比较强烈。要确保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位于全国前列,需加大投入。

  未落实的市县领导

  将提请问责

  报告指出,市县政府将建立一把手亲自研究解决配套资金、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具体工作的抓落实机制。一些刚性约束机制也正在研究实施,比如对未落实年度既定目标任务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提请问责;推动将各地落实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将各地底线民生资金配套落实情况纳入省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对底线民生配套资金未落实的地区,公务员提高津贴补贴申请一律不予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