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青海篇】民生建设,在温暖中前行——今年以来青海实施民生工程综述
“十三五”的首个年头,青海着力改善民生之路,踏着坚毅的步伐,在温暖中不断前行。
民生改善之路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十二五”期间,一份份暖心的民生“成绩单”温暖民心,2016年,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民生建设须臾不放松,继续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主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民生方面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以“民生十件实事”为主的各项民生建设顺利实施。
倾听民之意、关注民之忧、化解民之困、改善民之基,当民生改善书写在新的年轮之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社保水平、支持就业创业的民生指标也迎来“更上层楼”的新高度……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以来,青海积极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省财政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全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技能鉴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城镇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推动海东市、德令哈市、玉树市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及青海首届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扶持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3所高校创业园建设,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各地区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为民众尽享就业暖阳指路引航。
今年以来,青海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提标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增加15元,达到14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30元,达到4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570元,达到297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全省49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省71%的持证残疾人享有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实现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全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3.19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成为全国第4个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养老金的省份。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进老年人关爱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民生工程掷地有声,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与此同时,省财政预拨资金10亿元大力改善城乡住房条件,确保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顺利开工。
支农投入大幅度增加,2016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调结构、转方式、强基础、补短板、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纳入年初省级支农资金整合总规模达到99.37亿元,较上年增加21.14亿元,增长27%,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在全省范围将支农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使财政支农资金在投入上更加精准,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
“民生十件实事”勾勒的幸福蓝图正在变成现实。奔跑在追求幸福道路上的青海,不断书写着民生发展史上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