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统一管理的通知

03.04.2020  10:52

各学院、中心:

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学校决定今年5月起对我校硝酸铵、三硝基苯酚(又称TNP,俗名苦味酸)(下简称苦味酸)等民用爆炸物品实行统一储存和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做好硝酸铵、苦味酸等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的核查和统计,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核对好的统计登记表(见附件1)的纸质版交到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办公大楼432)。

2020年4月16日开始学校将逐个单位上门开展硝酸铵、苦味酸等民用爆炸物品的接收工作。

二、日常领用安排

2020年5月1日开始,学校将执行民用爆炸物危险化学品线下审核领用制度,领用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上午,领用表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硝酸铵、苦味酸的等民用爆炸物品的核查统计工作,如有私自存放或使用,一旦发现将被追责。

联系人:刘老师  栾老师           联系电话:85287369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硝酸铵、苦味酸统计登记表.xlsx

2. 华南农业大学硝酸铵、苦味酸领用表.docx

 

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