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发展基金1年收250亿元 具体流向待解

29.08.2014  18:20

  新疆白领杨涛上半年坐了24趟飞机,每张机票在票价外另加50元,一共交了1200元民航发展基金。他想不通:“这不相当于买了饼,还得另交做饼的钱吗?这笔钱用来干嘛了?

  一张机票,除了票价本身,还包含被称为“民航发展基金”的几十块钱。这笔钱为什么要收、到底花在哪了?

  2012年,饱受争议的机场建设费被整合成民航发展基金。2013年,该基金收取超过250亿元,其背后是3亿多人次乘坐飞机。

  “新华视点”记者追踪发现,这笔收取长达20余年的钱,从“”到“”都存在一些疑问。

   应“全额上缴”国库的钱,部分进了企业腰包?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民航发展基金收入252.63亿元。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展基金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实际操作却不尽然。“新华视点”记者查阅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发现,其营业收入72.24亿元中民航发展基金收入10.6亿元,占总营收14.7%。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营业收入51.41亿元中机场费收入6.52亿元,占总营收12.7%。海口美兰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6亿元中民航发展基金收入1.38亿元,占总营收18.2%。

   既然相关规定要求“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为何又成了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

  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称,2003年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曾批复:同意白云机场的机场建设费“扣除按规定应上缴中央国库的部分后,剩余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核算”。

  2012年,机场建设费已“变身”民航发展基金。2003年针对“”的批复,还能作为将“基金”放入“自家口袋”的依据吗?“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联系白云机场,对方称:“这是财政部等部委批准的规定,白云机场严格按规定执行。除此以外,不做回应。

  但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2012颁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明确规定:新规定颁布后,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按照‘后文否定前文’的原则,2003年的批复不能继续使用”。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民航发展基金合并后,白云机场并未就“能否将民航发展基金部分作为营业收入”向他们请示。白云机场在2013年报中继续将部分民航发展基金按2003年批复作为公司营业收入的说法,他们并不知情。“如果没有新的批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这位负责人说。

  中国民航大学机场规划研究所所长王志强等专家认为,机场是准公益性企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中国处于民航高速发展期,机场需要不断改扩建,因此,留下部分民航发展基金补贴是合理的。

  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锐、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等专家则表示,机场上市公司是市场主体,本身利润并不少,“如果拿几亿百姓交的钱对几个上市公司进行补贴,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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