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警喝酒后身亡”事件 涉事领导已被撤职

07.08.2014  20:12

  新华网合肥8月7日电 (记者王立武、张紫赟)近日网传“安徽祁门公安局上班期间组织民警喝酒致民警死亡”,让今年初发生的一起民警“喝酒死”事件浮出水面,引起网友大量转发和评论。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超标准接待引发的民警意外身亡,涉事两派出所领导已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据祁门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8日下午,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与民警朱璘等5人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闪里派出所安排了“工作晚餐”。一位当事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晚,酒桌上共有13人参加。就餐过程中,除司机、值班民警外,8人共饮“古井原浆”白酒6瓶、啤酒11瓶。“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同行的另一民警没拉住,朱璘就侧着倒了下去,头部着地。

  记者拿到的祁门县公安局提供的“情况通报”材料显示,事发当晚朱璘先是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并抢救。因伤势严重,后被转往黄山市人民医院。在经过专家会诊宣布朱璘脑死亡后,3月26日家属又将朱璘转上海治疗。朱璘于6月13日去世。

  祁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做出处理决定,对没有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教导员康光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超标准接待的所长郑小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