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民警殴打按摩女”调查结果:无刑讯逼供

26.08.2014  14:41

  中新网海口8月26日电(琼芬)针对6月11日网上所传“保亭公安局民警被指殴打按摩女致5人欲吞物自杀”事件,海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于6月12日派出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省公安厅26日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经调查,5月30日晚,保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组织警力对保亭新星农场发廊一条街涉嫌卖淫嫖娼活动进行查处,组织警力共分4个行动小组先后对5家发廊进行了清查。当晚10时许,在检查一家无名发廊时,在该店二楼左边第一间房间当场抓获正在卖淫嫖娼的王某荣(男、43岁)、李某莲(女、23岁),现场提取避孕套33枚、“出钟”单据354张和店内视频资料。办案民警遂将该店的6名涉案嫌疑人王某荣、杨某莲(该店店主、女、36岁)、李某莲、罗某妮(女、28岁)、贺某霞(女、33岁)、谭某英(女、32岁)口头传唤到城镇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由于派出所一楼办案区的询问室正在使用,办案民警将6名嫌疑人带到二楼民警办公室分别进行询问。至31日凌晨3时许询问完毕,办案民警将6名嫌疑人带至一楼值班室等待处理。

  5月31日上午,嫌疑人李某莲、杨某莲对民警说自己吞了东西,肚子痛。民警立即带李某莲、杨某莲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随后,又带其他嫌疑人到县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李某莲、杨某莲、贺某霞、罗某妮吞食了金戒指、转运珠、有机玻璃饰品等异物。当天下午5时许,保亭县公安局依法对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的王某荣、李某莲、罗某妮做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莲和罗某妮因吞食异物暂未执行行政拘留,杨某莲、贺某霞、谭某英等三人因涉案证据不足被放行。

  经保亭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证实杨某莲涉嫌容留卖淫罪,于6月13日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6日,保亭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莲批准逮捕。7月8日和8月13日,在属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保亭县公安局分别将涉案人员谭某英、李某莲抓获,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保亭警方在办理该案件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男民警偷窥女嫌疑人小便等情况。对保亭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海南省公安厅已责成保亭县公安局进行认真整改。

  海南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真诚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监督,以不断改进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