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费后天然气无法入户 经调解用户拿回预付款

08.07.2015  18:27

  梅州网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李干勤)近期,梅县区王先生遭遇了烦心事:去年3月报装的天然气至今未能通气使用,期间与燃气公司电话沟通10多次,要求通气或退款都未能如愿。为此,他向梅县城区工商所投诉,经调解终于拿回了2600元预付款。

  王先生表示,一年前,他们小区开始报装天然气。去年10月底,小区其他栋的住户已经开始通气使用天然气,但王先生居住的那栋楼因为3楼住户不让燃气公司进门施工搭建通气设备,导致整栋楼的住户无法安装使用天然气。王先生和燃气公司双方分别多次和3楼住户沟通均无果。为此,王先生跟燃气公司提出要求退回当时缴纳的容量气价费用2600元,但燃气公司一直以“退回费用需要写报告审批”之类的理由拖延,结果一直未退还。王先生遂打电话投诉,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助协调退回预交费用。

  经工商部门协调,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他们公司服务做得不够好,没能及时给王先生退费,一方面也是他们与3楼住户沟通无果,拖延了整个进度,希望王先生谅解。对于王先生希望退回费用,他承诺10个工作日之内给王先生退回2600元,王先生表示能够接受此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