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住建联合做好优化防雷许可工作

02.01.2017  11:31

              近日,广东省气象局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加强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广东省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各级气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原则上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

              通知从整合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做好工程防雷许可整合后的工作衔接、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社会协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保障机制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广东省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提出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并明确了18个具体事项。

              据广东省气象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该联合通知有十二处值得关注:一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附属工程的,其主体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其易燃易爆附属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由气象部门负责。二是各级防雷减灾管理和技术支持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属地责任的支撑单位,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三是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检测行为的监管。四是整合后的防雷许可事项要在“一站式”网上办理基础上,积极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五是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和考核范畴。六是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建(构)筑物竣工许可(或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库,并与广东省防雷安全在线管理监察平台构建立共享机制。七是推进防雷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八是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防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威慑力。九是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要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灾害调查和鉴定;十是积极支持防雷减灾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十一是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研究解决防雷减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二是要切实落实与防雷减灾事权相配套的公共财政保障经费,建立防雷市场监管、服务质量评价等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