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11.08.2016  18:15

粤府办〔201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2016-2020)》,加快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突出中国特色和广东风格,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学管理,大力发展智慧气象,进一步增强气象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确保广东到2020年建成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加大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聚集和激励气象科技创新人才,抢占气象科技制高点,破解制约气象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
  ——坚持质量引领。以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为目标,继续在预测预报业务和公共服务模式的精准、精确、精细上下功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民生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重点突破。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红线意识,补齐海洋气象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短板,强化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坚持广泛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气象,积极拓展气象服务的宽度和深度,提升部门共建共享程度,使气象工作更深入、更紧密地融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广东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国前列,部分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区域数值模式预报水平分辨率达到9公里,可用预报时效达到7天;气象探测自动化程度达到90%以上,海洋气象监测范围从离岸100公里延伸到200公里以上;暴雨24小时预报准确率达到70%以上,暴雨预警时间平均提前60分钟以上;台风登陆点预报精细至乡镇,24小时路径预报偏差从87公里降至65公里;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8%以上,实现城乡均等化,全省100%家庭可自助利用一种以上渠道获取气象公共服务;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下降到0.3%以下。“十三五”时期,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年平均数,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数下降1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广东“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海洋气象预报和评估系统、海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服务系统、南海海洋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等,补齐海洋气象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短板,实现近海公共气象服务广覆盖、外海气象监测预警补空白、远洋气象保障能力大提升,减少海洋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对海洋经济开发的影响,为广东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国土资源、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符合有关规划前提下要优先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和海域使用。省气象局负责做好项目与国家《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配套衔接。
  (二)推进气象科技制高点攀登工程(区域数值天气预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实验室研究、技术支撑、专家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技术资源运行区域数值天气预报模式,争取广东区域数值天气预报重点实验室早日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提升气象预测预报、气象防灾减灾、公共安全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等能力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省气象局要积极争取中国气象局支持,加快开发新一代数值模式天气预报系统和资料同化系统,积极研发专业气象预报预警技术平台和致灾天气预警系统,推动实现成果转化。
  (三)建设“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省气象局要在中国气象局的指导下尽快制订《广东“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计划》,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研究,建设公共气象数据资源池和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群众提供多样、个性、互动的气象服务,解决灾害天气预警信息送达“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广东“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农口云”建设,在项目立项、技术支撑、资金投入、数据应用等方面按照现行政策予以支持,打造广东气象信息产业基地,建立各部门融合共享、快速联动响应的气象灾害防御业务平台,深化气象大数据在各行各业的创新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加强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建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落实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建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气象重点工程的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省气象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在建重点工程与原有项目的统筹衔接,发挥整体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二)完善国家与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机制。发挥中央和地方共管气象的优势,落实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支出责任,建立更加稳定持续的气象保障制度。继续加强地方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人员力量,满足业务岗位需求,做到职责与任务相匹配。
  (三)强化气象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研究制订《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气象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各地要着力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制度,制订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具体办法。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将恶劣天气下停工、停课制度落到实处。
  (四)聚集和激励气象科技创新人才。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等部门要在气象科技项目立项、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创造条件吸引国外高水平科学家承担或参与广东气象核心技术攻关,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象科技创新型人才,提升我省气象创新能力水平。
  (五)强化督促考评。省气象局要抓紧制订印发《广东省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2016-2020年)》,从国民气象意识、气象基础条件、气象制度保障、气象预报水平、造福社会能力、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考核我省气象现代化发展水平。定期通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气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