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出台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

16.10.2015  21:13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明禄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10月13日,《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强化标准意识、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标准制修订制度、加快重要标准制修订、提高标准质量、强化标准执行、切实履行标准化工作职责、改进标委会管理、落实激励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等10项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要强化标准意识,将标准贯穿气象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标可循、依标办事,要把标准作为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履行气象职责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门槛作用。要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各领域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设计,加强与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家基础性标准对接,建立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库,构建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气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等基础业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要优化标准制修订制度,建立气象标准制修订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开门制标”,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气象相关企业和单位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

  《意见》强调,围绕气象业务现代化、服务社会化和工作法治化的需求,确定标准重点领域并为重要标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综合气象信息共享系统支撑配套标准、数据格式、技术装备、防雷减灾技术及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市场监管等重要标准以及涉及基本气象业务技术和布局、气象灾害等级和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和实施。要提高标准质量,强化标准的科技支撑,提升标准与业务服务的融合度。要强化标准执行,建立标准强制执行制度,将标准纳入行政管理和业务考核工作体系,定期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意见》要求切实履行标准化工作职责,改进标委会管理,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的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将标准化成果纳入科技成果认定和科技奖励评选的范畴,将标准化成果和奖励作为高级职称评聘以及首席气象服务专家、首席预报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的依据。

  中国气象局相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分工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和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同时,要抓好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气象报》2015年10月14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