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新增应急责任人制度

30.03.2022  14:57

大洋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气象局了解到,《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近日实施。该《预案》为新修订的版本,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5个调整为39个,新增应急责任人制度,规定各级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灾害事故预警系统等渠道向本系统人员、社会公众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

原应急响应机制不够快速便捷

目前广东省已经进入汛期,广州市出现了强对流天气过程。3月22日20时至23日20时,广州各区均出现了明显降水,从化、增城、番禺、南沙区出现了大到暴雨。3月26日14时到20时,广州市普遍出现了强雷雨和短时大风,越秀、天河、白云、黄埔还出现了冰雹天气。

气象部门表示,《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2018年11月实施以来,提高了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有效地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新问题,需对预案进行修订。例如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和原市商务委员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是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委的相应职责存在无单位落实的问题。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职能的调整需要通过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来予以完善。同时,2018年以来新出台的法规规章提出的工作要求,也需要通过修订预案来落实。

此外,气象部门表示,广州市历来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特大暴雨等灾害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在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气象部门发现,“气象预警信号——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的应急响应机制不够快速便捷,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不彻底。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则存在基层应急组织机构不完善,应急响应不够精确。预警信息传播的分工不够明确,传播不够快速准确,以及部门数据共建共享共用还与防灾减灾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也需要解决。

2021年8月8日,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场。

应急责任人要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据介绍,《预案》全文分为13部分,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根据防御需要,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5个调整为39个。增加市市场监管局、武警广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和市公交集团共5个成员单位。增加武警广州支队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成员单位主要是考虑灾害发生时增加抢险救灾力量。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市市场监管局是承接原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的部分职责,负责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市公交集团负责集团辖属公共交通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及时利用站场、码头大屏和车载显示屏等设施向公众传播气象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信息等工作。

预案》也完善了基层应急指挥机构,新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

预案》还新增应急责任人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应急责任人要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调动本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共同开展灾后调查,接受相关培训等。

确保在“最后一公里”有效传递

据了解,《预案》对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进行了优化,取消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的中间件“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直接与预警信号发布情况挂钩,实行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方面,《预案》新增了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规定必要时发布靶向预警信息。《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单位、村(居)、社会媒体以及学校、医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公交站场、地铁站点等场所的预警信息传播要求,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最后一公里”有效传递。

预案》还与《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做好了衔接工作,气象灾害灾种由8种增加到9种,新增“道路结冰灾害”,道路结冰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与《三防预案》中防冻相一致。另外,《预案》新增9种气象灾害分灾种的应急任务分解,根据灾害风险情景构建,针对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干旱、灰霾、雷雨大风、道路结冰灾害提出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和重点防御措施。例如台风灾害要重点做好电力、通信、能力、交通的防御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卡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骆昌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