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7.04.2016 11:08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9号
各有关单位:
4月22日至27日,我省出现大范围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并出现了8级以上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计,27日白天起我省雨势自北向南明显减弱,强降水基本结束。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4月27日09时00分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2016年4月27日09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7.04.2016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