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新规今起实施 近2000家单位被“重点关注”

04.06.2018  01:4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新科)5月31日,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地方政府规章。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近年来我省探索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截至2017年12月,全省共认定并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1969家,初步建立了“风险识别、隐患整改、评价科学”的工作机制。其中,危化易燃易爆场所类832家,供水供电通信等民生单位244家,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606家,旅游景区和主题公园类111家,大型企业103家,其他及在建大型工程7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