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疑:氰化物会不会对事故隔离区外造成污染?
新华网天津8月16日电 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爆炸现场存储的桶装氰化钠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氰类剧毒物质会不会对事故隔离区外的空气和水造成污染?会不会对群众生活带来影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化工安全专家。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工安全专家王虹认为,根据现在已经搜集到的可能存在的危险品信息和已掌握的现场情况来看,天津有关方面目前对于事故区域危害物品的处置措施是合理得当的。
他介绍,一般情况下,化学品可能产生的危险有三种:一是燃烧,二是爆炸,三是毒害。目前来看,经过这些天的努力,前两种危险已逐渐减小,基本处于可控状态,再加上当地对事故波及区域人员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如没有意外,再发生新的燃烧、爆炸的可能性应不大。
他认为,现在真正需要引起高度注意的是第三种危险,也就是经过了燃烧、爆炸事故后,现场散布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可能带来的毒性伤害问题,其中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现场有可能散布的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有毒物质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途径有三种,即经口鼻吸入、皮肤接触渗入、食道进入。
他分析说,常见的化学品主要有气、液、固三种状态,而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氰化钠,其本身是固态的,有剧毒,遇水可溶解;条件适合,溶液中的氰化钠还有转化成其它有毒化合物的可能性。但是,氰化钠本身在常规环境下,没有气态形式,因此不存在经呼吸中毒这种可能性。如果不慎体表接触到了固态的氰化钠,也不用恐慌,只要皮肤没有伤口,用大量水反复冲洗接触部位即可。如果碰巧接触部位有伤口,请及时就医,采取专业处置措施。至于第三种侵害途径,即经食道进入的可能性更小,因为目前现场处置人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具有相关经验,因而基本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他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发生爆炸事故的现场环境十分复杂,现在还在进行紧张的排查,氰化物污染情况都还在进行监测中。所以指挥部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区域与外部隔绝,防止毒害物质可能的外溢是十分必要的。此外,周围居民的饮用水源来自自来水处理厂,与现场被污染的水体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市民不用恐慌。目前,为防万一,环保及水处理部门考虑在污水处理厂前段的雨污池,考虑加装可以进行破氰处理的专业装置,采取针对性的防御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按照设计,普通的污水处理厂只能处理生活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没有处理氰化物的专业装置和措施。
对指挥部的处置措施,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王榕树也表示赞同。他说,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氰化钠与另一种含钾的化合物相遇,经化学反应产生氰化钾的情况不会出现。氰化钠中的钠元素不易被钾置换,市民不必过度恐慌。对市民担心空气中化学气体残留损害健康的问题,他表示,按照现场情况分析,目前看来不会对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干扰,人们应保持心理稳定,不要恐慌。(记者李靖)(图片来源于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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