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欠发达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16.12.2014  12:47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省级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4〕19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拟定了2014年欠发达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2月15日至12  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资金安排方案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水利厅或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2014年欠发达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伟,电话:020-38356433

  传真:020-38356450

    省财政厅联系人:冯家廉,电话:020-83170120

  传真:020-83170221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