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务工程设计实行变更审批分级管理
东莞时间网讯 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市水务局日前发文,特制定我市水务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分级管理的制度。
据市水务局介绍,本次设计变更的分类水务工程(含水利、供水、排水及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根据其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影响较小的局部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等方面的变更。
设计变更审批分级管理的规定为,凡属重大设计变更,不分投资来源、增减投资金额大小及实施主体,一律由建设单位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国家、省市水利水务部门或市发改局或经授权委托的有关镇、园区等部门)审批。
一般设计变更方面,在未超出批复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对设计变更会增减市参与投资数额的一般设计变更,单项工程变更的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一律由水务局变更审核小组负责初审后,建设单位报市分管领导或市政府审批;单项工程变更的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报市水务局审批。对设计变更不增减市参与投资数额的由镇(园区)包干实施的一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审批。
此外,在紧急情况下设计变更的处理为: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可先组织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停工,或不继续施工会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即可施工,但应将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一律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