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镇人民政府:水寨拆迁安置户人防费年后收取

16.02.2015  11:36

  五华李先生:水寨镇征地、拆迁安置户的人防费不是按20元每平方米标准收取吗,何时实行?

  水寨镇人民政府:经县政府牵头,召开国土、住建、人防办、水寨镇政府等部门协调会议,同意水寨镇征地、拆迁安置户的人防费恢复为按建筑面积20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收取。但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镇定于每15天召开会审会议,经会审公示后向上报送。第一批会审已完成,公示后将上报。年后将全面普及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