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全面加强山塘水库、游泳场馆等易溺水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12.08.2014  15:02
      记者今天(8月12日)从广州警方获悉,进入夏季以来,广州市发生多起青少年到江河、山塘、水库等水域游泳遇溺的意外事件,溺水已成为危害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最直接因素。为此,广州警方近日下发专门通知,部署对全市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涉水区域全面进行一次排查摸底,评估安全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职能,切实加强防范指导工作,预防各类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     经过摸排、分析,警方指出,近年我市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区域一是珠江自然水域,二是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珠江由于流域长,亲水途径多,吸引许多市民群众野泳,然而珠江水流湍急、暗流多,是非常危险的水域,极易发生溺水。农村地区则是用于农业灌溉的小水库、江河、水塘、灌渠等水利设施较多,这些设施周边安全防护措施简陋,甚至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也没有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者警示牌遭到破坏,加上暑期家长难以监管,儿童自制和预知能力比较差,容易结伴去水塘、江河等游泳而导致惨剧发生。而城郊结合部则主要以工地遗留水坑淹溺儿童事故居多,由于工地管理方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或者废弃工地无人管理,儿童在这些区域玩水时缺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意外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问题,广州警方要求治安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群众游泳人数众多,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以及辖内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儿童玩耍易发生溺水事故部位,要责令管理方在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在下水点及重点地段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可以填平的要督促业主方填平,不能填平的要进行围闭。 对社区内有游泳馆、小区游泳池的,派出所社区民警每月至少要上门督促、检查一次,确保管理方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员(救生员)、救生器材、灯光,检查救生器材是否完好,检查救生员资格证书、营业时间是否在岗,督促教育管理方、安全员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溺水及时救助。   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五位一体”立体化巡逻,广州警方也出台相应规范,要求有巡逻任务的公安机关,要确保出警车辆上配置救生衣、救生绳等相关救生保障工具,且性能良好。在接到溺水报警时,接警单位要迅速赶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营救。     广州警方提醒,请学生家长、青少年加深对“水老虎”危害性的认识。家长应教育孩子不去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劝阻伙伴切莫到危险水域戏水的安全意识。同时,警方再次呼吁,青少年发现同伴出现溺水情况时应该立即报警或寻求成年人救助,切莫自行救助或悄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