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小目标”:今年年底广东省地级以上城区河岸无垃圾
金羊网讯 记者化麦子报道:广东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了以年度为阶段的“小目标”。20日,省环保厅印发了《2016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今年全省各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阶段性目标。总体而言,今年年底前,身在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城区的居民将会告别身边有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满是垃圾的黑臭河涌。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是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广东水十条》)的第一年,《广东水十条》中明确要求要“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因此环保厅根据《广东水十条》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编制了《方案》。
《方案》主要从控制污染排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节约水资源、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等方面对全省各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对于公众最为关心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其中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流域等“六河”流域的黑臭水体问题是相应地区需关注的重点。
《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珠三角区域和“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
而在与居民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方案》表示要实施水源至水龙头水质全过程监管。到2016年底,各地级以上城市、顺德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如何让广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放心?《方案》提出,在人类活动频繁影响较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如果城市只有单一水源供水,那么2016年底前这些地区应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对于违法排污等污染水源的行为,《方案》表示要严格处理。《方案》强调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给以“黄牌”警示,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停业、关闭。
同时,2016年底前,珠三角区域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核准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并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