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永新孕妇遭派出所钓鱼执法 被逼再钓"下家"
5日下午,7个月身孕的吴良彩来到兴宁区检察院提交证据
涉嫌钓鱼执法案的永新派出所
被吴良彩家人拍摄到的疑似“胖警官”
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
北京青年报记者与发帖人取得联系后得知,发帖人名叫吴良彩,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
9月5日,北青报记者从南宁市检察院获悉,该案已由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孕妇派出所被铐一夜
5日下午,吴良彩拖着近7月的身孕来到兴宁区检察院,向工作人员提交了全部有关钓鱼执法的证据。吴良彩的嗓音因激动略显沙哑,步履有些迟缓,黑色的眼圈衬着泛青的脸色,面容极度憔悴。
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为了等到立案,她和腹中的胎儿共同“奋战”了四个多月。而她所做的一切,是为了给出生即要面对“嫌犯生母”的小生命一个交代。
回想起发生在142天前的遭遇,吴良彩至今仍历历在目。据她回忆,今年4月20日,她像往常一样,一早来到北部湾建材城的商铺打理自己的小生意。“我租赁的铺面不足100平方米,主要经营涂料装饰。当时想趁着刚怀孕自己的身体还能动,多挣些钱。”吴良彩说。
“下午,网友‘黄鹏’通过QQ联系我,‘我急用钱,请你帮我套点现(金)’!他还叮嘱我,记着把铺面的POS机带来!”
吴良彩说,早前几月,她和姐姐办了两台POS机,一台刷家电,一台刷装饰材料;其中一小部分用来给急需的朋友“套现”;其他为正常生意往来。
晚上8点半,吴良彩在红日江景小区旁的超市前,“帮”黄鹏刷了7000元和8000元的两张信用卡;她提供的盖有招商银行公章的跨行转账记录显示,当晚8点半许,吴良彩有一笔15000元的款项,转入了户名为“黄鹏”的建行卡。
吴良彩回忆,就在她操作完这笔套现后,三名便衣尾随而至。“其中两人晃了下证件说‘警察’,然后进屋搜查,拿走了手提电脑、POS机、手提包还有手机。”随后吴良彩被押上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上。这时她发现“黄鹏”也已在车上铐着。“看着他东躲西藏的眼神,我明白自己被‘钓鱼’了!”
车行驶了二十分钟,停在了永新派出所前。一个体形较胖,自称警察(以下简称“胖警官”)的人过来问她:“你是专业套现的,一个月帮别人套几十上百万,能挣多少钱?”
随后,“胖警官”又对赶来的二姐吴茵说:“你妹是专业套现的,想要出去得罚款20万……看在老乡(同为玉林人)份儿上,只罚你妹10万。”
当吴茵称家里没这么多钱时,“胖警官”回答:“没有10万你妹就不用出去了,送上山坐牢……”胖警官’边说边推我回去凑钱。”吴茵回忆道。
按吴良彩的说法,在被拘押之前,她并不知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或犯罪,只想借此赚点“外快”。“与专业套现的两个点相比,我0.8个点的手续费明显低很多。”吴良彩这样为自己辩解。
夜渐深,“警察”仍没有放行的意思。吴良彩说自己只得如实相陈:“我怀孕一个多月了,请别关我在这里过夜……”
“他们认为我在撒谎,根本没人理我。”提起当初的一幕,吴良彩仍然耿耿于怀。她说自己被铐在派出所楼梯旁的凳子上,捱过了一夜。
警员开车送去“钓鱼”
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上班后的“胖警官”过来问我的第一句就是你家里给你凑了多少钱?并说:“你家是做生意的,不可能没钱!……”
“见我不松口,‘胖警官’又提出,要不你就像黄鹏那样,找个刷卡的人去套现;等我们将那人抓起来,你就将功折罪了!”
吴良彩说,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听到这个“建议”时内心的震撼:作为警察,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吗?万一“被钓鱼”的人心存记恨,将会引起怎样的连串报复!
吴良彩说,之后不论她怎样哀求,“胖警官”始终不为所动。在他的逼迫下,吴良彩只能用他归还的手机,在浏览器页面查找“南宁哪有信用卡套现的”。
吴良彩回忆,当她在“胖警官”的逼迫下拨通一个可以套现的号码后,对方传来一外地口音男子的声音:“套现4000元,要收200元(手续费)。”“我在清川大桥华侨学校旁边……”
电话挂断,吴良彩说自己的心情复杂极了:一方面感觉如释重负,一方面又感觉负疚累累。
下午5点左右,派出所3名警员开车将吴良彩送至清川桥边。
沿清川大桥往右顺道直走百米,吴良彩上了车牌桂A**662的车。“被钓人”带她到聘望骊都民生银行门口,在车上刷卡3500元,然后回到车上手机转账。
吴良彩告诉北青报记者:“就在手机操作过程中,派出所的人冲了上来,将银行卡和手机没收后,把我们都铐回了车上。”
吴良彩说她蹲在面包车后,而那个被“钓”男子则蹲在她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面包车开了多久,他就盯了多久!”吴良彩说自己始终不敢抬头,她想起自己被黄鹏“钓鱼”时的心情,“同样充满恨意!”
回到永新派出所,警察把吴良彩的手机和银行卡还给她,让她去旁边的工商银行ATM机取钱交“罚款”。北青报记者在吴良彩提供的招商银行跨行取款记录上看到,她卡里的15000元,分三次、每次5000元,被全部取了出来。回来路上,“胖警官”说:“你现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将功赎罪了……”
拿着刚取出的 15000元,加上包里的近900元,吴良彩按指示交到派出所二楼的一中年男警官手里。对方收钱时,先拉窗帘随后关门。最后,吴良彩算了一下,包括倒扣“钓鱼”的3500元,总额近19000元,警方一分钱发票或收据都没给她,就安排她从派出所后门离开了。
后来吴良彩从另一被钓者处得知,二楼收钱的警官叫陈朝辉。这一点,吴在公安纪委处辨人时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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