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

22.06.2016  22:34

粤教体函〔2016〕45号

 

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的通知》(粤宣明电〔2016〕37号)的要求和安排(教育系统选手的选拔由省教育厅负责,对象只限定大中专学校),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并委托星海音乐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是我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重要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要展现我省大学生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爱国爱党的精神风貌,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艺术文化。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请按照《“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组织方案》(附件)的具体要求,做好报名和参赛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龙婷玉 020-37628026,13826473396。

      星海音乐学院:高玮 020-39363632,15989092187。

 

附件: “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组织方案.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