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划定禁止勘查区19处

22.07.2014  21:49
通过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汕头市矿区生态环境将逐步向良性发展。规划实施后将有力促进汕头市的经济发展,推动汕头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从驻汕的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了解到,由该队负责编写的《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省环保厅评审。

  《报告书》结合汕头市资源特征、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划分出重点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澄海区莲花山断裂钨锡多金属成矿带外围的成矿区划分为重点勘查区;澄海区莲花山钨锡矿和广澳埭头锆英石矿划分为限制勘查区;全市划定禁止勘查区19处,分别是浦片区、外砂河口生态旅游示范区、溪南片区、莲下塔山风景区、莱芜岛片区、黄花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澳岛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达濠石风景区、东湖风景区广澳片区、三屿围片区、武军山紫兰山片区、河溪水草湿地生物多样性示范区、灵山寺风景区、大峰风景区、潮阳片区、海门港莲花峰风景区、华能海门电厂、大南山森林公园、井都田心片区。

  据悉,通过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汕头市矿区生态环境将逐步向良性发展。规划实施后将有力促进汕头市的经济发展,推动汕头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省地质二队有关负责人建议,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进一步协调好矿产资源与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环境资源及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