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发挥优势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8月7日,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市长郑人豪带队到省民政厅交流联系工作,就共同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落实进行了座谈,希望省民政厅大力支持汕头市民政工作,助推汕头加快发展。
2012年7月,汕头市与国家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签订了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成为民政部首个设立的地级市观察点。三年来,部、厅对汕头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不断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试点实践等多种方式对汕头市综合观察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汕头市把综合观察点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推进35项改革措施,打造满意社团、阳光低保、亲情救助、惠民殡葬、爱心慈善、和谐社区、幸福老龄、模范双拥等8大民政特色品牌,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针对汕头市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建设取得的成绩,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专门作出批示:“汕头市利用地方立法权,制定一系列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了民政法制建设,很有示范意义”,并指示把汕头经验做法纳入中央和民政部工作部署之中。民政部派出调研组专程莅汕总结经验,并在全国予以推广。近日,民政部发布的《中国民政发展报告(2014年)》,把“汕头市注重以地方立法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列入创新案例之一。汕头市作为唯一地级市在今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并连续两年被省民政厅评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地市。汕头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在省民政厅,陈茂辉、郑人豪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民政厅一直以来对汕头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汕头市履行部、厅、市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的情况,表示汕头市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协议,以推进特色品牌建设为主线,继续先行先试,在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创新举措,确保民政工作有特色、出亮点、上水平。刘洪充分肯定了汕头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汕头市在履行协议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希望汕头市要突出特区立法优势,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民政事业发展新模式;表示省民政厅将在政策、资金、项目给予倾斜,共同推动汕头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副厅长陈奇;市领导张应杰等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