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打造文明示范窗口

23.06.2014  12:56

  “感谢各位检察官,我丈夫虽然即将接受法律制裁,但你们让我相信法律是严肃公正的。”近日,林某君从公安机关领回丈夫原来交纳的5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感激地对广东省汕头市检察院控申科的检察官说。 

  林某君的丈夫柯某是汕头市一家集体企业的员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6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并交纳了5万元保证金。时隔半年多,该案案情发生变化,为了不妨碍案件的正常侦查,柯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送看守所关押。此后,林某君多次向办案单位要求退回保证金,但一直得不到答复。无奈之下,林某君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现场诉说她的遭遇,该院领导在热情接待她的同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叮嘱控申科工作人员依法认真办理该信访案。该院经调查后发现,林某君反映的情况属实,柯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应当退回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办案单位很快退回柯某光交纳的5万元保证金,林某君对此感到满意。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院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文明接访、依法处访,在法律框架内妥善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为方便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从2008年开始,该院将检察长接待日固定为每月10日和20日,不论周末、节假日还是天气因素,几年来从未间断。同时,开设了网上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申诉、民生检察热线等,并于2009年率先在全省开通了网上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使基层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向上级检察机关“面对面”申诉控告。 

  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需要,该院创新心理疏导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为控申科配备1名具有心理学硕士学位的干警,并由7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调研员、专职检委委员担任信访督查专员,负责对全市涉检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推动疑难信访案件案结事了。同时全面推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定并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办法,做到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检信访矛盾。该院还建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听证审查,增强涉检信访处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最终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三年多来,汕头市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信2000余件、接待来访1900多批次,其中检察长接待日接访1200多批2400多人次,检察长批办90件。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称号,2014年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访示范窗口”。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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