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局主动顺应改革形势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今年以来,汕头市质监局主动顺应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新形势,把质监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融合,做到质监工作不懈怠、质量监管不放松,切实提高质监部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贡献度,打造汕头质监工作的升级版。
一、构建质量监管科学体系。 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本地区“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市政府与省质监局签订《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促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后更加有利于质监事业发展的良性运作机制;扎实推进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两建”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准备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区县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对下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免除企业抽检费用,有效减轻汕头企业负担。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二、力促产品质量提升。 根据该市主导产业特点,指导区(县)、镇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重点指导潮南区创建“家居服知名品牌示范区”、潮阳区创建“轻工机械知名品牌示范区”和澄海区创建“全国动漫知名品牌示范区”。潮南区创建“全国服装产业(内衣家居服)知名品牌示范区”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促进产业质量提升。全市28家企业31个产品申报省名牌产品,全市累计获广东省名牌67家92个产品,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五位,粤东排名第一位。
三、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通过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在运营管理中应当履行的首负责任和法定职责。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电梯维修资金制度,解决目前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过程中资金筹集难的问题。目前,该市在册电梯18127台,确权17220台,确权率占在用电梯的95%,已投保的在用电梯17024台,约占在用电梯总量的93.9%。
四、落实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 协助省局完成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将澄海、潮阳、潮南区以及南澳县质监部门下放区(县)政府,实行实地管理;保持原有编制数量的前提下,加强基层监管的力量,在金平区、龙湖区恢复设立市质监局派出机构,并将由市质监局承担的濠江区域内质监工作下放濠江区政府负责,理顺监管关系不顺和解决监管触角难到位的问题。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将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年度监督审查(年审)改为由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报)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工商部门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通过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电子审批系统,推进许可审批全程信息化,做到“阳光审批”。推进权责清单清理与编制工作,根据质监职能,进一步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理出市级质监权责清单目录共490项,区(县)级质监部门权责清单共457项。
六、加快质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申报国家质检中心工作推进力度。目前,洗涤及护肤用品国家质检中心申报工作顺利推进,通过专家审查论证,可望获批筹建;省包装机械检验站、省日用塑料制品及包装检验站正着手申报;加快国家玩具质检中心大楼项目的建设,目前已按工期计划开工建设;着手准备申报建设省计量产业检测中心,进一步发挥公共检测平台的服务作用,为质监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技术保障,为全市产业优化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汕头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