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举全市之力开展新时期脱贫攻坚

30.05.2016  17:21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汕头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汕头市列入新时期精准扶贫贫困人口有3.2万户、1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其中列入新时期精准扶贫省定重点帮扶村37个,由汕头市自行帮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汕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市、县(区)、镇(街)、村四级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积极谋划部署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制订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安排各级各部门派出帮扶单位、选派驻村队员组成驻村工作队,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精准帮扶相对贫困村和面上贫困户。明确市财政从2016年至2018年,按照每个贫困村每年补助30万元的标准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区(县)财政要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除省安排的帮扶资金外,地方负责安排的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1:1比例来分担。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脱贫。

  为促进帮扶工作顺利推进,更好地提高驻村队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在4月29日驻村动员培训基础上,5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再次联合举办了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市扶贫办负责同志要求驻村工作队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工作精神,熟悉掌握驻村帮扶工作方法,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措施,创造性开展各项驻村工作。同时对驻村帮扶作具体业务指导,并就近期调查复核、登记造册、系统录入等重点工作进行培训。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对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职责,特别是抓农村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活动等进行培训,并要求驻村工作队通过驻村锻炼,提高各项能力,强化帮扶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村两委互促互进,共同协商制定科学帮扶规划,齐心协力推进整村工作。

  目前,各区(县)、各帮扶单位按照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各村各户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帮扶规划和分年度实施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