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04.07.2014  18:16

  2014年6月27日,广东省汕头市民族宗教局按照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举办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市、区(县)爱国宗教团体的正副主席、正副会长以及道教、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共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汕头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孙建宏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通过详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宗教核心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条件、发挥宗教正能量的途径和渠道等四个方面,向宗教界代表人士讲授了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联系,并结合各宗教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就宗教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坚持爱国爱教,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二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国家宗教政策和法规;三要努力化解矛盾,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四要发挥正能量,积极投身汕头经济社会建设和文化发展建设;五要弘扬我国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六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

汕头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供稿、供图:汕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辑:办公室 陈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