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代会确定两件大会议案
28日上午,汕头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金平区代表团黄镇波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4号)作为大会一号议案;将金平代表团张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汕头市交通管理工作的议案》(第26号)和澄海代表团陈瑾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汕头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议案》(第29号)合并为《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作为大会二号议案。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一号议案按《汕头市立法条例》的规定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议案办理得到落实。
一号议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关于尽快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大多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对汕头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近十年来,汕头市各级政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比重逐年增加,汕头市现有政策措施已无法适应投资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此,通过特区立法,尽快制定《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政府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和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投资效益,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议案建议制定相关措施,增强业主责任,提高在建项目的管理水平;推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专家的意见建议,增强社会各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投资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投资规模等因素,科学界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概念;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二号议案:提高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
《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就提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汕头市的交通事业有了较大进步,但依然存在着规划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机制问题较多,运行结构不合理,交通信号设置不科学,道路拥挤,路况差和停车难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汕头市大部分道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非常拥堵。因此,必须加强交通综合整治,提高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议案建议:深化交通改革,加强交通规划与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减少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条块切割,采取切实措施,使汕头市交通乱象在近期得到明显改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兴办公共交通企业,完善促进城市公交发展的价格补贴政策;调整更新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城市智能交通系统,通过科技创新,实现高效通行;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利用闲置空地补充开发修建停车区域;建立机动车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避免事故致堵;严查道路交通违章“顽疾”,开设交通投诉网络平台,取缔报废摩托车,规范电动车上路,倡导自行车出行。
代表提出的议案,除上述3件作为大会议案办理外,其余的46件议案连同代表在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