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获得“汕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6.01.2018  11:53

  近日,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被汕头市文明委命名为“汕头市文明单位”。一年多来,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建文明单位促发展,以创文强管为总抓手,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总推手,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契机,从制度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入手,多管齐下,全力打造“文明供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汕头市社根据汕头创文强管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订和完善机关作风、调研、决策、督办、管理等各项制度,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服务意识,实现规范办事、文明办事。二是谋划改革发展。通过推进社有企业改革,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完善经营服务网络,初步形成“4+1”模式,即资产运营、农资服务、农副经营、地产开发四大经营板块和一个托管中心,通过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多措并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在省供销联社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整合、盘活社有资产,打造“汕头供销社光华茶博园”、“粤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粤东农产品电商物流中心”等项目,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解决系统历史金融债务和职工社保欠费等遗留问题,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打造“文明供销”提供坚强保障。 是实施文化强社战略。汕头市社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分别在汕头和香港举办了“中国梦·汕头情·供销缘”艺术交流作品展和“港潮有声国画作品展”,推广传统文化;同时,汕头市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精准扶贫、创文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及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象棋、游泳、演讲、征文、马拉松等比赛,充分展示供销人的风采,为汕头“创文”工作贡献供销人的力量。 

  下来,市供销合作总社将以被命名为“汕头市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担当、善作为,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干劲,继续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赶超进位,确保深化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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