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并启动银龄安康行动
5月13日下午,汕头市老龄工作会议在汕头宾馆召开。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陈镇坤同志出席并讲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袁树刚同志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2014年广东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汕头市2013年老龄工作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启动了汕头市“银龄安康行动”,举办了汕头市“银龄安康行动”培训班。各区(县)民政局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办主任,全市各街道、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以及汕头人寿系统的领导共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落实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坚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老龄政策创制、老年优待和孝亲敬老、老年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新成果,特别是《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正式走上法制化轨道。
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陈镇坤同志讲话中指出,必须充分认识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汕头市是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目前,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61.3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比率为11.5%。汕头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11.8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9%,比全国高龄老人平均比例高出8个百分点,比全省高龄老人平均比例高出3个百分点。汕头市老年人口高龄化特征,老年人照料问题会更加突出。同时,汕头市面临着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老年保障水平的双重压力;面临着加快振兴发展与人口日益老龄化的双重压力,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难度更大。
陈镇坤同志强调,做好今年的老龄工作,全市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稳中求进,着力抓好各项老龄工作。并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老龄政策创制。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深入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加大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别。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养老服务的政策创制工作,争取在政策创制、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等方面抓出亮点、抓出品牌、抓出特色、抓出成效。要做好老龄政策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涉老政策制度衔接配套、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等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思路,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二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要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要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 “幸福计划”,总结推广潮汕特色的农村邻里互助模式。三是落实“银龄安康行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把“银龄安康行动”打造成我市为老服务新品牌,成为我市老龄工作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