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联传达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18.08.2016  12:38

  8月16日,汕头市妇联召开传达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市妇联副主席陈飒主持会议,省妇代会(汕头代表团)成员、市妇联十四届执委会全体委员、区(县)妇联班子成员和市妇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汕头市妇联副主席黄丽娇传达贯彻了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精神。市妇联主席陈榕传达贯彻了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改革方案》的精神。
  汕头市妇联主席陈榕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提出了五点要求:一、加强政治教育,凝聚组织合力。要不断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凝心聚力、增进认同工作。二、立足基层,千方百计贴近妇女。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省、市妇代会代表常任制,建立代表活动制度,建立考察调研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密切妇女代表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坚持落实各级妇联领导定期到基层接访制度,建立“下基层周”制度,要倾听妇女群众呼声,把妇女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创新服务体制,提升服务成效。要努力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全面推进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创新维权工作网络;创新“妇女之家”建设;创新服务妇女方式,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创新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四、扶贫助困,竭尽全力造福妇女。要坚持把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重中之重。五、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开展创文活动。要围绕当前我市创文这一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宣传创文工作,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志愿活动,为创文明、强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妇女组织要深入贯彻陈良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有关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加快汕头振兴发展、建设粤东中心城市贡献巾帼力量。(汕头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