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看守所挂牌“汕头市文明单位”

12.03.2016  02:00

    10日上午,汕头市公安局在市看守所举行了“汕头市文明单位”揭牌仪式。近年来,汕头市看守所推行“阳光警务”,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安防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系数,强化收押、提讯等各环节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服务办案、服务诉讼,实现了监所安全稳定和监管队伍零违纪,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较好树立和展示了公安监所司法公正和法治文明的新形象。今年2月,汕头市看守所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了“汕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