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头市龙湖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30.11.2017 23:0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7〕24号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龙湖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龙湖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龙湖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区域教育现代化规划,加大投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区域教育整体特色。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4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30.11.2017 23:0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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