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提高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每户提至2万

04.03.2016  09:11

  据《汕头特区晚报》报道:1日下午,汕头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签约仪式在汕头市保险大厦举行。汕头副市长赵红出席活动。

  根据协议,自2016年至2018年,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各村、镇、区统一向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投保,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每年每户保费8.3元,农户自负2元,其余6.3元由省、市、区各级财政负担,对低保户、贫困户,对其自负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如因保险单中列明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倒塌损毁损失,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保险赔偿。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防御能力,协议进一步提高了保障额度和保障范围。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保额将由此前的最高1万元/户提高到2万元/户。在责任范围上,除了保障原有的Ⅰ级、Ⅱ级、Ⅲ级倒塌或损毁,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仅屋顶或门窗受损也纳入保障范围。

  中国人保财险汕头市分公司将继续作为唯一的保险主体,为全市农户提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服务。 (王琪 魏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