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消防以规范执法促火灾隐患整治

29.02.2016  19:54
      近年来,广东省汕头市消防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强军目标为统领,紧紧围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主线,狠抓法治消防建设,以规范执法保障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不断提升全市消防执法为民服务水平,成效显著。汕头支队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消防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推动立法强保障。汕头支队结合市消防工作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提请市政府、市人大修订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同时提请市政府出台《汕头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汕头市宅基地或集体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并先后两次召开全省专家论证会,形成《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明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用水量等关键性整治标准。针对产业结构特点,提请市政府印发海绵、泡沫类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配备防毒面具等规范性文件,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便民服务赢民心。汕头支队坚持以便民服务为导向,创新推出“帮扶指导一对一、全程服务零距离”的便民举措。广泛发出消防便民服务卡,畅通群众咨询、监督渠道,架起警民“连心桥”;利用“平安汕头”网站常态开展消防微访谈活动,现场解答网友提问,密切警民关系;对历史遗留火灾隐患多、社会影响大的单位,推出预约上门服务,提供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创新研发既有建筑防火改造网上便民受理公告系统,畅通群众网上申请既有建筑防火改造渠道,大大方便了群众网上技术咨询和整改申报服务。
  执法重教零投诉。汕头支队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经常性教育监督执法干部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到消防执法的全过程,树立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对拟作出各类处罚的单位,支队每个执法单位在作出处罚之前,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组织观看火灾警示案例,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说明存在问题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消防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程序、裁量标准。通过处罚前的约谈,既减少了群众的抵触心理,又提升了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理解。近年来,汕头支队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98条,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卷2338宗,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群众满意度调查连续多年优秀。
  强化整治保民安。汕头支队坚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突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全民参与,以规范执法为保障,狠抓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治。支队提请市政府连续5年专门发文推进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连续8年开展省、市、区三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健全部门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充分发挥各镇街属地管理优势,创新城乡两种版本消防“网格化”精细管理模式,建立火灾隐患巡查、整治、奖惩长效机制。近年来,汕头市火灾事故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