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第六次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

01.08.2016  19:37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本月29日上午在京举行,大会宣读了关于命名416个市(区)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关于表彰64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关于表彰100位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决定。广东省共17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汕头市、南澳县光荣上榜。这是东莞市第六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据介绍,东莞市的双拥工作历年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驻汕部队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2012年汕头市第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称号、南澳县第二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2011年汕头市第七次获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南澳县、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也获得省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东莞市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军领导亲力亲为,加强督促,抓好抓实。建立双拥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常态化;建立政策机制,形成工作落实制度化;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同时,十分重视双拥政策建设,制订出台了相关地方特色的双拥政策并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解忧难。

  东莞市还积极发挥地方党政的主导作用,加强军民共建,大力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部队圆满完成了各项战备执勤和训练任务,而驻汕部队在圆满完成战备、训练、执勤和军事演习等各项任务的同时,发扬我军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大力支持和参与东莞市的经济建设,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军民共建和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活动,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美丽幸福汕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和法律拥军活动,在支持部队建设、帮助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组织36个拥军团参与“双百拥军行”活动,举办“幸福双拥·情定汕头”军地青年联谊等活动,为部队官兵解决实际问题。部队也通过帮助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军训、上国防教育课、参观军营和国防教育基地、教授消防安全知识、捐款助学子、慰问军烈属和孤老残童等形式,积极为地方群众和共建单位做好事实事。此外,适应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新形势,把共建活动向社区、农村拓展,使军民共建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