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湖率先试点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

07.08.2014  03:40

  广东新闻网8月6日电 (李怡青柯睿)记者6日从汕头市龙湖区获悉,为畅通信访渠道,有效解决基层矛盾,推进诉访分离,引导民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理诉求。《广东省信访条例》施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选择10个地级以上市所属的县(区)开展试点,汕头市龙湖区成为粤东唯一被选中试点的县(区)。

  记者采访获悉,该区提出要将试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尺,用半年的时间初步探索出符合龙湖实际、便民高效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切实以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汕头经济特区发祥地,汕头龙湖区秉承敢冒敢试、艰苦奋斗的特区精神,近年不但在民生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率先推出为高龄老人提供免费服务的“呼援通”平台、窨井防护网、社区免费“高端健康促进项目”等等,创造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

  同时,该区还大力加强依法治区建设,如在粤东率先推进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地将农村基层集体资产的交易放在阳光下,从制度上将集体资产交易可能产生的腐败遏制在源头。该区还在率先全面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为农村提供完善的法律咨询援助。龙湖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固还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目前,汕头龙湖区已成立以区委书记黄建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由区政法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人社、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定期研究信访问题的专项联席会议制度。

  汕头龙湖区表示,将结合《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正式实施开展“六个一”活动,建立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为载体的一支信访法制教育队伍、一次考学活动、信访工作人员的一个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和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等等,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初步探索出符合广东实际、便民高效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