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广梅汕客运专线梅州至潮汕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02.12.2014 00:19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新建铁路广梅汕客运专线梅州至潮汕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01日至2014年1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对67处敏感点中的27处设置2.15米高声屏障14895延米、14处设置2.95米高声屏障6830延米;对零散居民敏感点、个别学校设置隔声通风窗12440平方米。 2、振动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2处二次结构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弹性减振垫板措施,共计双线1060米。 3、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为辅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减少铁路与既有交通线路之间的夹心地,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工程建成后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复耕,并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对占用基本农田实施补偿;在设计中加强景观绿化及桥梁造型的设计,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使工程主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保监理,严格禁止向敏感水体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除潮汕站外其余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SBR处理达到《铁路回用水水质标准》(TB/T 3007-2000)铁路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潮汕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前道路既有污水管网,纳入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营地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各车站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车站维修车间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油棉纱等属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报纸、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范围,调查对象为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个人和单位,本项目共发放个人调查表865份,收回有效公众个人调查表862份,调查结果显示,沿线绝大多数公众支持工程建设,73.43%的个人(633人)持支持态度,4.29%的个人(37人)持不支持态度,21.93%的个人(189人)无所谓,0.35%的个人(3人)没有表态。不支持的公众主要分布在揭阳、潮州市,经回访,其中9人经回访沟通后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仍有28人仍持不支持态度,主要担心距离住宅区太近和征地、拆迁得不到合理经济赔偿方面。862份公众个人调查表中,距铁路路基、桥梁段外侧轨道中心线两侧30m列入工程拆迁范围的有152份,占总个人调查数量17.63%,拆迁范围的 152份调查表中有16份持不支持态度,占10.53%。工程调查发放和收回公众团体意见调查表60份,支持率86.67%,持不支持和无所谓态度的分别占1.67%和11.67%,1个团体单位——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深洋村,持不支持意见,主要原因为该村已经无地,如果一定要建设,土地款要提高,对该村委会回访沟通时,表示不能确定将来施工拆迁时能做好赔偿工作,故目前无法支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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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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