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院刑一庭荣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7.03.2016  09:52

  近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法院九个获此殊荣的集体之一。

  近年来,市中院刑一庭各项办案指标在全院各审判部门中名列前茅,审结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如“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蔡某青侮辱罪上诉案,《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均予以正面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面对面”栏目采访并被最高院列为新颁布司法解释的典型案例。

  市中院刑一庭始终将禁毒整治专项行动列为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毒工作亮点纷呈:该庭撰写的《汕尾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实证分析——以汕尾陆丰地区毒品案件为样本》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广东省司法统计重点课题上报;撰写的案例《毒品犯罪中特情介入与特情引诱的区分》、《利用感冒药提炼制毒物品并欲贩卖给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在省法院《法庭》、《典型案例分析》上发表,充分发挥了案例引导司法实务的作用。刑一庭三年来共召开毒品宣判大会7次,累计宣判96名毒品犯罪分子。与本地高校合作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师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共计9次。近三年来,刑一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1次。

    (原标题:汕尾中院刑一庭荣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