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召开全市基层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

04.08.2014  11:43

汕尾召开全市基层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

7月30日,汕尾召开全市基层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郑少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作情况汇报,交流分享经验。汕尾市总工会副主席邓海燕传达贯彻全省基层工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汕尾市“两个普遍”三年规划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汕尾市基层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副主席、负责工会组建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副主席刘保海主持会议。

郑少棉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两个普遍”三年规划工作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我市各级工会所取得的成绩。就巩固推进汕尾市“两个普遍”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两个普遍”的重要意义,增强扎实做好“两个普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出实现“两个普遍”是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是夯实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是工会突出维权主业,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需要。

二要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一是底数要清。要做到对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推进建会工作情况清。二是组建要实。要按照党工共建的要求,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工作。三是规范要全。要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要依法进行工会社团法人登记。四是作用要发挥。要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把企业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三要切实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求在宏观上协调做好三个方面:要争取当地党政的支持;要争取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学法懂法,指导帮助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在微观上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求做到:覆盖率提升;实效性增强;方法讲究;操作规范。

四要提升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为“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