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新建违建工程停止供水

26.10.2015  12:31
近日,汕尾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对市区范围内17宗新建的违法建筑工程立即停止供水。

汕尾市区文明中路拆违现场。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获悉,针对市区“小产权房”的违法建设,该局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方面,从自身职能出发,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摸底清查。第一,要求市管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开展自查,并作出不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承诺,共发出34份通知,其中市直企业17份,外来驻汕企业17份;第二,对其中发现涉嫌违法销售的两家市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作进一步的取证调查,并拟将违法销售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三,对市区范围内17宗新建的违法建筑工程立即停止供水,并对其它51宗违建进行逐一停水。另一方面,加强指导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市区的违法建设和销售。

        谈及“打违”下一阶段措施,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主要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有效措施来遏制市区的违法建设现象和行为。一是继续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向市区违法建设供应预拌混凝土服务,并责令各县(市、区)住建局给予监管,如发现继续参与违法建设,立即进行查处直至吊销其企业资质;二是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停止向市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三是进一步核实有关企业参与市区违法建设情况,调查取证,并配合市城管执法部门,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责令市房管局和城区住建局采取有力措施,收集违法建设销售凭证,并会商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排查市区违法建设和销售的基础上,要求全市住建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小产权房’的排查摸底工作。

       (本文摘自《依法打击“违建”歪风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的回应》中“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新建违建工程停止供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