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有关部门回应:集贸市场亟待转型升级

05.10.2015  11:05
汕尾日报连续刊登了市区集贸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的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对此,有关部门有何说法?

        “饭碗虽小,盛着民意;菜篮虽小,连着民心。”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集贸市场是市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场所,其环境优劣事关市民生活品质。连日来,本报连续刊登了市区集贸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的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对此,有关部门有何说法?记者先后采访了市商务局、城区消防大队和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加快推进市场规划布局和升级改造

        集贸市场是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短板,目前全市有大小集贸市场114家,其中城区集贸市场25个,这些集贸市场大多建于90年代前,存在设施设备陈旧、环境“脏乱差”、多头管理杂乱无章等现象。

        市商务局负责人说,我市集贸市场的转型升级刻不容缓。该局前期做了多次实地调查,将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着力推进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接下来,将请相关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单位的专家研究修编《汕尾市商业网点规划》,对集贸市场进行规划,使集贸市场布局合理。该局负责人表态,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市场规划布局、升级改造,努力为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的市场购物环境,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城区消防大队:加强火灾隐患排查

        城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说,目前杂货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肉菜市场隐患性则低一个等级。消防隐患主要表现在市场内可燃商品多,商户集中,人流密集,建筑联体,经营者、顾客多为老年人或妇女等弱势群体,经营商户不遵守用火用电制度,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现象严重。

        针对集贸市场电线老化问题,该大队负责人说:“电气线路老化是公安消防机构最头痛的问题,不仅存在于集贸市场,也包括老城区,如市区二马路、三马路等路段。有些线路是经营者自己乱搭乱接的,甚至会有偷电的行为。城区消防大队加强了这方面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问题,马上告知业主立即整改。”他还表示,城区大部分市场都是老市场,新兴的市场不会存在这么多问题。“从专业角度统计分析火灾形势,城区90%以上的火灾事故都是由电气线路问题引起的。

        公安消防部门对集贸市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由公安消防大队专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不固定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的场所,所以并无强制性检查;二是由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组织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中队官兵每年到集贸市场防火巡查两次左右,对一经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则告知物业要求加强管理,落实整改。”该大队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涉及费用问题,大家不愿意参与,这类市场的消防知识安全培训抓得不严,加之这类市场不属于公安消防部门强制管理的单位,对集贸市场的关注就少了些。“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他还提醒档主:“市场经营场所不允许住人。

        市城管执法局:大力整治违规行为

        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集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摊贩以流动摊贩较多,他们通常都是用一辆载满货物三轮车,直接把车停放在市场周边或机动车道上。城管队员执法的时候,他们就把车开走,表面上配合我们的工作,当我们的执法人员离开的时候,他们又继续占道经营,常常跟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战”。

        对此,城区政府联合市城管执法部门,近日向广大流动摊档经营者发放了《致市区广大流动摊档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他们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进场入店开展经营。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情况下,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在一些特定的路段临时设摊经营,但须自备垃圾桶,并应将本摊档产生垃圾收集装袋,营业结束后将垃圾投放在周边垃圾桶点。禁止在市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摆摊设点。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采取警告、曝光、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该局负责人还希望经营者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大力支持城市管理,自觉遵守市容秩序,爱护环境卫生。